2015《财务与会计》预习知识点:固定资产折旧的方法
【小编导言】我们一起来学习2015《财务与会计》预习知识点:固定资产折旧的方法。
【内容导航】:
(一)年限平均法
(二)工作量法
(三)双倍余额递减法
(四)年数总和法
【所属章节】:
本知识点属于《财务与会计》第十章非流动资产(一)第三节固定资产折旧的核算的内容。
【基础考点】:固定资产折旧的方法
企业可选用的折旧方法包括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等。
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所含经济利益预期实现方式选择上述折旧方法,折旧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企业对固定资产进行更新改造时,应将更新改造的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转入在建工程,并在此基础上确定更新改造后固定资产原价。处于更新改造过程而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待更新改造项目达到可使用状态转为固定资产后,再按重新确定的折旧方法和该项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计提折旧。
企业因进行大修理而停用的固定资产,应当照提折旧,计提的折旧应计入相关成本费用。
(一)年限平均法
年折旧额=(原价-预计净残值)÷预计使用年限
=原价×(1-预计净残值/原价)÷预计使用年限
=原价×年折旧率
(二)工作量法
单位工作量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预计净残值)÷预计总工作量
月折旧额=当月实际完成工作量×单位工作量折旧额
(三)双倍余额递减法
年折旧额=期初固定资产净值×2/预计使用年限
最后两年改为直线法。
(四)年数总和法
年折旧额=(原价-预计净残值)×年折旧率
年折旧率用递减分数来表示,将逐期年数相加作为递减分数的分母,将逐期年数倒转顺序分别作为各年递减分数的分子。
东奥网站发布的知识点由于内容及时更新的需要发布的是往年教材内容,需要查询最新知识点内容的考生请参考2014《轻松过关》系列参考书及相关课程,目前2015年注册税务师考试教材和相关辅导书均未上市,敬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