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财务与会计》预习知识点:应交土地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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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应交土地增值税
【所属章节】:
本知识点属于《财务与会计》第十二章流动负债第二节应交税费的核算的内容。
【基础考点】:应交土地增值税
企业交纳的土地增值税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科目核算。
主营、兼营房地产业务的企业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
转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连同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一并在“固定资产”或“在建工程”等科目核算的
借:固定资产清理、在建工程等
贷: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
企业在项目交付使用前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按税法规定预交的土地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待该房地产营业收入实现时,再按上述营业业务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处理。
该项目全部交付使用后进行清算,收到退回多交的土地增值税
借: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
补交的土地增值税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企业交纳土地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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