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财务与会计》预习知识点:其他应付款的核算
【小编导言】我们一起来学习2015《财务与会计》预习知识点:其他应付款的核算。
【内容导航】:
(一)其他应付款的核算
【所属章节】:
本知识点属于《财务与会计》第十二章流动负债第三节其他流动负债的核算的内容。
【基础考点】:其他应付款的核算
应付经营租入固定资产租金和包装物租金,存入保证金,应付、暂收所属单位、个人的款项。
采用售后回购方式融资的,在发出商品等资产时,应按实际收到或应收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科目,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按其差额,贷记“其他应付款”科目。
回购价格与原销售价格之间的差额,应在今后回购期间内按期计提利息费用,借记“财务费用”,贷记“其他应付款”科目。
购回该项商品等时,应按回购商品等的价款,借记“其他应付款”科目,按可抵扣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东奥网站发布的知识点由于内容及时更新的需要发布的是往年教材内容,需要查询最新知识点内容的考生请参考2014《轻松过关》系列参考书及相关课程,目前2015年注册税务师考试教材和相关辅导书均未上市,敬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