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财务与会计》预习知识点:专项应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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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拨款用于工程项目
(二)搬迁补偿款
【所属章节】:
本知识点属于《财务与会计》第十三章非流动负债第三节其他非流动负债的核算的内容。
【基础考点】:专项应付款
专项应付款是指企业取得的国家指定为资本性投入的具有专项或特定用途的款项,如属于工程项目的资本性拨款等。
(一)拨款用于工程项目
1.收到资本性拨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专项应付款
2.将专项或特定用途的拨款用于工程项目
借:在建工程等
贷: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等
3.工程项目完工
(1)形成固定资产的部分
借:专项应付款
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
(2)对未形成固定资产需要核销的部分
借:专项应付款
贷:在建工程
4.拨款结余需要返还的
借:专项应付款
贷:银行存款
(二)搬迁补偿款
1.收到时
借:银行存款
贷:专项应付款
2.属于对企业在搬迁和重建过程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损失进行补偿的
借:专项应付款
贷:递延收益
固定资产清理完毕时
借:递延收益
贷:固定资产清理
无形资产转销时
借:递延收益
贷:营业外支出
3.属于对搬迁过程中的费用性支出和停工损失进行补偿的
借:专项应付款
贷:递延收益
将其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处理
借:递延收益
贷:营业外收入
4.属于对搬迁后拟新建资产进行补偿的
借:专项应付款
贷:递延收益
将其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处理
分期摊销时
借:递延收益
贷:营业外收入
5.企业取得的搬迁补偿款扣除转入递延收益的金额后如有结余的
借:专项应付款
贷:资本公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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