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租赁收入的确认与计量
根据《租赁》准则,出租人的租赁收入分为融资租赁收入和经营租赁收入两类。
1.融资租赁收入
出租人应当将根据《租赁》准则确认的未实现融资收益,采用实际利率方法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进行分配,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收入。同时将计入应收融资租赁款入账价值的初始直接费用进行分摊,调整确认的融资收入。
出租人应当在实际收到或有租金时将其确认为融资收入。
2.经营租赁收入
对于经营租赁的租金,出租人应当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为当期经营租赁收入;其他方法更为系统合理的,也可以采用。
出租人应当在实际收到或有租金时将其确认为经营租赁收入。
对于经营租赁资产中的固定资产,出租人应当采用类似资产的折旧政策计提折旧,对于其他经营租赁资产,应当采用系统合理的方法进行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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