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财务与会计》预习知识点:现金流量表的编制
【小编导言】我们一起来学习2015《财务与会计》预习知识点:现金流量表的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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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的编制方法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的编制方法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的编制方法
【所属章节】:
本知识点属于《财务与会计》第十七章财务报告第三节现金流量表的内容。
【基础考点】:现金流量表的编制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的编制方法
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该项目反映企业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实际收到的现金,包括销售收入和应向购买者收取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具体包括:本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以及前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本期收到的现金和本期预收的款项,减去本期销售本期退回的商品和前期销售本期退回的商品支付的现金。企业销售材料和代购代销业务收到的现金,也在该项目反映。
2.收到的税费返还
该项目反映企业收到返还的各种税费,如收到的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消费税、关税和教育费附加返还款等。
3.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该项目反映企业除上述各项目外,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如罚款收入、经营租赁固定资产收到的现金等。
4.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该项目反映企业购买材料、商品、接受劳务实际支付的现金,包括支付的货款以及与货款一并支付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具体包括:本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以及本期支
付前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的未付款项和本期预付款项,减去本期发生的购货退回收到的现金。
5.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该项目反映企业实际支付给职工的现金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包括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本期实际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如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奖金、各种津贴和补贴等,以及为职工支付的其他费用,不包括支付给在建工程人员的工资。支付的在建工程人员的工资,在“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项目中反映。
6.支付的各项税费
该项目反映企业按规定支付的各项税费,包括本期发生并支付的税费,以及本期支付以前各期发生的税费和预交的税金,如支付的教育费附加、印花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车船税、营业税、增值税、所得税等。不包括本期退回的增值税、所得税等,本期退回的增值税、所得税等,在“收到的税费返还”项目中反映。
7.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该项目反映企业除上述各项目外,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如罚款支出、支付的差旅费、业务招待费、保险费、经营租赁支付的现金等。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如果金额较大的,应单列项目反映。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的编制方法
1.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该项目反映企业出售、转让或到期收回除现金等价物以外的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而收到的现金,但长期债权投资收回的利息除外。
2.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该项目反映企业因股权性投资而分得的现金股利,从子公司、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分回利润而收到的现金,因债权性投资而取得的现金利息收入。股票股利不在该项目中反映。
3.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该项目反映企业出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取得的现金,减去为处置这些资产而支付的有关费用后的净额。
4.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该项目反映企业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所取得的现金减去子公司或其他营业单位持有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以及相关处置费用后的净额。
5.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该项目反映企业除上述各项目外,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如果价值较大的,应单列项目反映。该项目可以根据有关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6.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该项目反映企业购买、建造固定资产,取得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包括购买机器设备所支付的现金及增值税税款、建造工程支付的现金、支付在建工程人员的工资等现金支出,不包括为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而发生的借款利息资本化部分,以及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所支付的租赁费。为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而发生的借款利息资本化部分,在“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项目中反映;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所支付的租赁费,在“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中反映,不在该项目中反映。
7.投资支付的现金
该项目反映企业进行权益性投资和债权性投资所支付的现金,包括企业取得的除现金等价物以外的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而支付的现金,以及支付的佣金、手续费等交易费用。企业购买债券的价款中含有债券利息的,以及溢价或折价购入的,均按实际支付的金额反映。
8.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该项目反映企业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购买出价中以现金支付的部分,减去子公司或其他营业单位持有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后的净额。该项目可以根据有关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9.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该项目反映企业除上述各项目外,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如果价值较大的,应单列项目反映。该项目可以根据有关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的编制方法
1.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该项目反映企业以发行股票、债券等方式筹集资金实际收到的款项净额(发行收入减去支付的佣金等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以发行股票等方式筹集资金而由企业直接支付的审计、咨询等费用,不在该项目中反映,而在“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中反映;由金融企业直接支付的手续费、宣传费、咨询费、印刷费等费用,从发行股票、债券取得的现金收入中扣除,以净额列示。
2.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该项目反映企业举借各种短期、长期借款而收到的现金。
3.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该项目反映企业除上述各项目外,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如果价值较大的,应单列项目反映。
4.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该项目反映企业以现金偿还债务的本金。
5.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该项目反映企业实际支付的现金股利、支付给其他投资单位的利润或用现金支付的借款利息、债券利息。
6.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该项目反映企业除上述各项目外,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如以发行股票、债券等方式筹集资金而由企业直接支付的审计、咨询等费用,融资租赁所支付的现金、以分期付款方式构建固定资产以后各期支付的现金等。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如果价值较大的,应单列项目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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