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师《财务与会计》答疑精华: 发出存货计量方法中加权平均法与移动平均法
有会计基础的考生备考税务师考试《财务与会计》这一科目可能会相对轻松。如果是没有基础的小白,就要认真复习了。在《财务与会计》科目中,发出存货计量方法有两种:加权平均法与移动平均法。二者有什么区别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答】两种发出存货计价方法都是实际成本法。
(1)(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是指某段时间内的加权。适用于价格变化不大或要求不是特别精确的成本核算。核算起来比较简单,省时省力。
移动加权平均法是指按照上一日结存来加权的。适用于价格变化大或要求精确核算的成本核算。核算比较费时。
(2)公式:
移动加权平均单位成本=(结存存货成本+本批进货成本)/(结存存货数量+本批进货数量)
a.移动加权平均单价=(上次结存数量×上次结存单价+本次入库数量×本次入库单价)÷(上次结存数量+本次入库数量)
b.本期(月末一次)加权平均单价=(上期结存数量×上期结存单价+∑本期入库数量×本期入库单价)÷(上期结存数量+∑本期入库数量)
正在备考2018税务师考试《财务与会计》科目的小伙伴们,这两种方法的区别你们掌握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