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财务与会计》预习考点:稀释每股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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稀释每股收益
【所属章节】
本知识点属于《财务与会计》 财务分析与评价
【知识点】稀释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①含义
稀释每股收益 | 是指企业存在稀释性潜在普通股的情况下,以基本每股收益的计算为基础,在分母中考虑稀释性潜在普通股的影响,同时对分子也作相应的调整 |
稀释性潜在普通股 | 是指假设当期转换为普通股会减少每股收益的潜在普通股。目前常见的潜在普通股主要包括: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股权证和股份期权等 |
②存在可转换公司债券时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
类型 | 分子调整 | 分母调整 |
可转换公司债券 | 可转换债券当期已确认为费用的利息、溢价或折价摊销等的税后影响额 【提示】调增的税后利润 =实际年利息×(1-所得税率) =年初可转换债券的公允摊余价值×实际利率×(1-所得税税率) | 增加的潜在普通股数:假定可转换公司债券当期期初或发行日转换为普通股的股数加权平均数 |
【改 例题7-4】某上市公司2×16年度归属于普通股的净利润为25500万元,期初发行在外普通股股数10000万股,年内普通股数未发生变化。2×16年1月1日,公司按面值发行40000万元的3年期可转换债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票面固定年利率为2%,利息自发行之日起每年支付一次,即每年12月31日为付息日。
该批可转换公司债券自发行结束后12个月以后即可转换为公司股票,即转股期为发行12个月后至债券到期日止的期间。转股价格为每股10元,即每100元债券可转换为10股面值为1元的普通股。债券利息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所得税率为25%。假设不具备转股权的类似债券的市场利率为3%。
【补充要求】计算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
【答案】
(1)基本每股收益=25500/10000=2.55(元/股)
(2)负债成分的公允价值=800×(P/A,3%,3)+40000×(P/F,3%,3)=38868.56(元)
调增的税后利润=税后的实际利息=年初可转换债券的公允价值×实际利率×(1-所得税率)=38868.56×3%×(1-25%)=874.54
2×16年转换增加的普通股股数=40000/10=4000(万股)
稀释每股收益=(25500+874.54)/(10000+4000)=1.88(元/股)
【扩展】
假设2×16年可转换债券持有人没有行使转换权,2×17年归属于普通股的净利润也为25500元,发行在外的普通股数为10000万股。计算2×17年的稀释每股收益。
2×17年初的公允价值(摊余成本)=800×(P/A,3%,2)+40000×(P/F,3%,2)=39234.8(元)
调增的税后利润=税后的实际利息=39234.8×3%×(1-25%)=882.78(元)
2×17年稀释每股收益=(25500+882.78)/(10000+4000)=1.884(元/股)
③存在认股权证和股份期权时的稀释每股收益的确定
调整方法:
分子调整 | 分母调整 |
不调整 | 调增的普通股股数 =可以转换的普通股股数的加权平均数-按照当期普通股平均市场价格能够发行的股数 =可以转换的普通股股数的加权平均数-行权价格×拟行权时转换的普通股股数÷当期普通股平均市场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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