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负债_2019《财务与会计》预习考点
意志力是人的一条救生索,它可以帮助我们脱离困境,引导我们走向胜利。2019年税务师的备考学习或许是枯燥的,但只有克服了困难才能享受成功。希望同学们都能够顺利通关税务师考试。
【内容导航】
合同负债
【所属章节】
本知识点属于《财务与会计》-会计准则
【知识点】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
1.本科目核算企业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
2.本科目应按合同进行明细核算。
3.合同负债的主要账务处理。
企业在向客户转让商品之前,客户已经支付了合同对价或企业已经取得了无条件收取合同对价权利的,企业应当在客户实际支付款项与到期应支付款项孰早时点,按照该已收或应收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等科目,贷记本科目;企业向客户转让相关商品时,借记本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涉及增值税的,还应进行相应的处理。
企业因转让商品收到的预收款适用本准则进行会计处理时,不再使用“预收账款”科目及“递延收益”科目。
4.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在向客户转让商品之前,已经收到的合同对价或已经取得的无条件收取合同对价权利的金额。
会计分录:
(1)按已收或应收金额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
贷:合同负债
(2)转让商品时
借:合同负债
贷: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
一份信心,一份努力,一份成功;十分信心,十分努力,十分成功!备考2019年税务师考试,希望同学们都能够拿出信心,依靠自身的努力,顺利通关考试!
(注:以上内容选自杨菠老师《财务与会计》授课讲义)
(本文为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