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基础和计量属性_2020年《财务与会计》预习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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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基础和计量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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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知识点属于《财务与会计》第八章—财务会计概论
【知识点】编制基础和计量属性
编制基础和计量属性
(一)企业破产清算的编制基础
破产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以非持续经营为前提。
项目 | 传统财务会计 | 破产清算会计 |
会计主体 | 企业 | 破产管理人 |
持续经营 | √ | × |
会计期间 | √ | × |
计量属性 | 历史成本是计量资产成本的基本要求 | 资产的价值必须按照破产清算净值来计量,负债必须按照破产债务清偿价值计量 |
配比性 | √ | × |
合理划分收益性 支出与资本性支出 | √ | × |
会计报告的目标 | 着眼于企业的收益以及净资产的变化过程及结果 | 反映破产财产的处理情况以及债务的清偿情况 |
会计报告的种类 | 主要有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股东权益变动表等(教材P471) | 清算资产负债表、清算损益表、清算现金流量表、债务清偿表等(教材P491) |
会计报告的需要者 | 主要是企业的投资者、债权人和政府有关部门 | 主要是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债权人以及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等 |
【提示】在法院宣告企业破产后,破产管理人进入以前,企业仍作为一个会计主体,而破产管理人进入以后,破产管理人作为一个新的会计主体出现。
(二)企业破产清算的计量属性
1.破产清算期间的资产的计量属性
破产企业在破产清算期间的资产应当以破产资产清算净值计量。
所谓的资产指《破产法》规定的债务人(破产企业)财产。
破产资产清算净值,是指在破产清算的特定环境下和规定时限内,最可能的变现价值扣除相关的处置税费后的净额。
最可能的变现价值的确定:
(1)应当为公开拍卖的变现价值,但是债权人会议另有决议或国家规定不能拍卖或限制转让的资产除外;
(2)债权人会议另有决议的,最可能的变现价值应当为其决议的处置方式下的变现价值;
(3)按照国家规定不能拍卖或限制转让的,应当将按照国家规定的方式处理后的所得作为变现价值。
2.破产清算期间的负债的计量属性
破产企业在破产清算期间的负债应当以破产债务清偿价值计量。
破产债务清偿价值,是指在不考虑破产企业的实际清偿能力和折现等因素的情况下,破产企业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应当偿付的金额。
3.企业破产清算的科目设置及核算内容
(1)负债类科目
①“应付破产费用”科目,核算破产企业在破产清算期间发生的《破产法》规定的各类破产费用。
②“应付共益债务”科目,核算破产企业在破产清算期间发生的《破产法》规定的各类共益债务。
【提示】共益债务,是指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为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管理、变卖和分配破产财产而负担的债务,主要包括:
①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破产企业,下同)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
②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
③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
④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当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
⑤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⑥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2)清算净值类科目
“清算净值”科目,核算破产企业在破产报表日结转的清算净损益科目余额。破产企业资产与负债的差额,也在此科目核算。
(3)清算损益类科目
①“资产处置净损益”科目,核算破产企业在破产清算期间处置破产资产产生的、扣除相关处置费用后的净损益。
②“债务清偿净损益”科目,核算破产企业在破产清算期间清偿债务产生的净损益。
③“破产资产和负债净值变动净损益”科目,核算破产企业在破产清算期间按照破产资产清算净值调整资产账面价值,以及按照破产债务清偿价值调整负债账面价值产生的净损益。
④“其他收益”科目,核算除资产处置、债务清偿以外,在破产清算期间发生的其他收益。
⑤“破产费用”科目,核算破产企业破产清算期间发生的《破产法》规定的各项破产费用,主要包括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资产的费用,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
⑥“共益债务支出”科目,核算破产企业破产清算期间发生的《破产法》规定的共益债务相关的各项支出。
⑦“其他费用”科目,核算破产企业破产清算期间发生的除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支出之外的各项其他费用。
⑧“所得税费用”科目,核算破产企业破产清算期间发生的企业所得税费用。
⑨“清算净损益”科目,核算破产企业破产清算期间结转的上述各类清算损益科目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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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内容选自丁奎山老师《财务与会计》授课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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