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收款项减值的核算_2020年《财务与会计》预习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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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款项减值的核算
【所属章节】
本知识点属于《财务与会计》第九章—流动资产(一)
【知识点】应收款项减值的核算
应收款项减值的核算
(一)应收款项等金融资产发生减值判断
1.应收账款等应收款项是企业拥有的金融资产。根据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会计准则的规定,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非交易性权益工具)以外的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应当计提减值准备。
【提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非交易性权益工具)、以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不计提减值准备。
2.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
【说明】该部分知识点教材仍没有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进行更新。传统的坏账准备计提按照“已有客观证据表明发生了减值”,属于已减值模型;新金融工具准则按照“预期信用损失”,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计提减值准备。在学习本知识点时应引起注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应用指南(2018年),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补充)
(1)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2)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3)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4)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5)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6)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二)应收款项减值的确定
对于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应当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对于单项金额非重大的应收款项以及单独测试后未发生减值的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应当采用组合方式进行减值测试。
有客观证据表明应收款项发生了减值的,应当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提示】应收款项账面价值=应收款项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三)应收款项减值的账务处理
1.计提坏账准备
当期应提取的坏账准备=当期应收款项计算应提取坏账准备金额-(提取前)“坏账准备”科目的贷方余额
(1)计算结果大于0时,补提坏账准备:
借:信用减值损失
贷:坏账准备
【提示】导致应收款项账面价值减少。
(2)计算结果小于0时,冲回坏账准备:
借:坏账准备
贷:信用减值损失
【提示】导致应收款项账面价值增加。
2.发生坏账时
借:坏账准备
贷:应收账款等
【提示】不影响应收款项账面价值。
3.收回坏账时
借:应收账款
贷:坏账准备
同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提示】导致应收款项账面价值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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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内容选自丁奎山老师《财务与会计》授课讲义)
(本文为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