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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存货的核算,存货清查的核算_2021年《财务与会计》预习考点

来源:东奥会计在线责编:cyw2021-03-01 10:06:23

不向前走,不知路远;不努力学习,不明白真理。备考税务师考试的同学们,一起来看看今天税务师《财务与会计》的考点内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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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存货的核算,存货清查的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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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知识点属于《财务与会计第十章 流动资产(二)

【知识点】其他存货的核算,存货清查的核算

其他存货的核算,存货清查的核算

第三节 其他存货的核算

【考点1】委托加工物资的核算

“委托加工物资”科目应按加工合同、受托加工单位,以及加工物资的品种等设置明细科目,并进行明细核算。

1.发给外单位加工的物资,按实际成本,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原材料(库存商品等)

【提示】按计划成本(或售价)核算的企业,还应当同时结转成本差异或商品进销差价,借记“委托加工物资”科目,贷记“材料成本差异”科目或“商品进销差价”等科目;实际成本小于计划成本的差异,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2.支付加工费用、应承担的运杂费等,

借:委托加工物资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

【提示】需要缴纳消费税的委托加工物资,其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1)收回后以不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的,以及用于非消费税项目的,应将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计入委托加工物资成本,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

(2)委托方以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的,需按照规定申报缴纳消费税,在计税时准予扣除受托方已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贷: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

(3)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按规定准予抵扣的,按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贷: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

3.加工完成验收入库的物资和剩余的物资,按加工收回物资的实际成本和剩余物资的实际成本,借记“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采用计划成本或售价核算的企业,按计划成本或售价记入“原材料”或“库存商品”科目,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或售价之间的差异,记入“材料成本差异”或“商品进销差价”科目),贷记“委托加工物资”科目。

【考点2】周转材料的核算

1.周转材料主要包括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等,以及建筑企业的钢模板、木模板、脚手架和其他周转使用的材料等。

(1)包装物,指为了包装本企业产成品和商品而储备的各种包装容器,如桶、箱、瓶、坛、袋等。其范围包括:①生产过程中用于包装产品作为产品组成部分的包装物;②随同产品出售不单独计价的包装物;③随同产品出售单独计价的包装物;④出租或出借给购买单位使用的包装物。

【提示】企业的各种包装材料,如纸、绳、铁丝、铁皮等,应在“原材料”科目内核算,用于储存和保管产品、材料而不对外出售的包装物,应按其价值的大小和使用年限的长短,分别在“固定资产”科目或“周转材料”科目或单设的“低值易耗品”科目核算;计划上单独列作企业商品产品的自制包装物,应作为库存商品处理。

(2)低值易耗品,指不能作为固定资产的各种用具物品,如工具、管理用具、玻璃器皿、劳动保护用品以及在经营过程中周转使用的容器等。

2.为了核算企业周转材料的计划成本或实际成本,应设置“周转材料”科目,该科目应按周转材料的种类,分别在“在库”“在用”“摊销”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周转材料的主要账务处理包括:

(1)购入、自制、委托外单位加工完成验收入库的周转材料等,应当比照“原材料”科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周转材料应当按照使用次数分次计入成本费用。

①领用时,按其账面价值,

借:周转转料——在用

贷:周转材料——在库

②摊销时,应按摊销额,

借:管理费用(生产成本、销售费用等)

贷:周转材料——摊销

(3)周转材料金额较小的,可在领用时一次计入成本费用,以简化核算,领用时按其账面价值,借记“管理费用”“生产成本”“销售费用”“工程施工”等科目,贷记“周转材料”科目。为加强实物管理,应当在备查簿上登记。

(4)周转材料采用计划成本进行日常核算的,领用等发出周转材料时,还应同时结转应分摊的成本差异。周转材料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应同时结转已计提的跌价准备。

【考点3】库存商品的核算

1.库存商品包括库存的外购商品、产成品、存放在门市部准备出售的商品、发出展览的商品、销售退回的以及寄存在外的商品等。

【提示】工业企业接受来料加工制造的代制品和为外单位加工修理的代修品,在制造和修理完成验收入库后,视同企业的产成品,属于库存商品;可以降价出售的不合格品,也属于库存商品,但应当与合格商品分开记账。委托外单位加工的商品,不属于库存商品;已经完成销售手续并确认销售收入,但购买单位在月末未提取的商品,应作为代管商品处理,单独设置“代管商品”备查簿进行登记,不属于库存商品。

2.企业应设置“库存商品”科目核算库存的各种商品的实际成本(或进价)或计划成本(或售价),并按库存商品的种类、品种和规格及有效地点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提示】对于库存商品采用售价金额核算的企业,应设置“商品进销差价”科目核算商品的售价与进价之间的差额,并在月末分摊已销商品的进销差价。

【考点4】发出商品的核算

1.“发出商品”科目应当按照购货单位及商品类别和品种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其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商品销售中不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已发出商品的实际成本(或进价)或计划成本(或售价)。

2. 企业发出商品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1)对于不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发出商品,应按发出商品的实际成本(或进价)或计划成本(或售价),

借:发出商品

贷:库存商品

(2)发出商品满足收入确认条件时,应结转销售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发出商品

【提示】采用计划成本或售价核算的,还应结转应分摊的产品成本差异或商品进销差价。

(3)发出商品如发生退回,应按退回商品的实际成本(或进价)或计划成本(或售价),

借:库存商品

贷:发出商品

第四节 存货清查的核算

【考点1】存货数量的确定方法

企业确定存货的实物数量有两种方法:一种是实地盘存制;另一种是永续盘存制。

(一)实地盘存制

1.含义:

“实地盘存制”又称“定期盘存制”,是指企业平时只在账簿中登记存货的增加数,不记减少数,期末根据清点所得的实存数,计算本期存货的减少数。

2.特点及适用情况:

使用这种方法平时的核算工作比较简便,但不能随时反映各种物资的收发结存情况,不能随时结转成本,并把物资的自然和人为短缺数隐含在发出数量之内;同时由于缺乏经常性资料,不便于对存货进行计划和控制,所以实地盘存制的实用性较差,通常仅适用于一些单位价值较低、自然损耗大、数量不稳定、进出频繁的特定货物。

(二)永续盘存制

1.含义:

“永续盘存制”又称“账面盘存制”,是指企业设置各种数量金额的存货明细账,根据有关凭证,逐日逐笔登记材料、产品、商品等的收发领退数量和金额,随时结出账面结存数量和金额。

2.特点:

采用永续盘存制,可随时掌握各种存货的收发、结存情况,有利于存货管理。

【提示】我国企业会计实务中,存货的数量核算一般采用永续盘存制。但不论采用何种方法,前后各期都应保持一致。

【考点2】存货清查的账务处理

(一)存货盘盈

1.借:原材料、库存商品等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2.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贷:管理费用

(二)存货盘亏

1.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贷:原材料(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管理不善原因造成的)

【提示】采用计划成本(或售价)核算的,还应当同时结转成本差异(或商品进销差价)。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还应当同时结转存货跌价准备。

2.借:库存现金(残料处置收入)

原材料(残料价值)

其他应收款(保险赔偿或过失人赔偿)

管理费用(管理原因造成的净损失)

营业外支出(非正常损失)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积极思考造成积极人生,消极思考造成消极人生。希望备考税务师考试的小伙伴们都能够顺利通过税务师考试!快一起努力学习吧!

(注:以上内容选自李运河老师《财务与会计》授课讲义)

(本文为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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