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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税务师财务与会计预习考点:存货的期末计量

来源:东奥会计在线责编:杨晨2023-03-06 16:37:06

当你的才华不足以满足你的野心时,应该静下心来努力学习。备考2023年税务师考试,尽早预习是关键。东奥会计在线为大家整理了《财务与会计》第九章预习知识点,大家加油练习,一定会有好的成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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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税务师财务与会计预习考点:存货的期末计量

【所属章节】

第九章 流动资产(二)

【知识点】存货的期末计量

1.存货期末计量原则

企业的存货应当在期末(即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可变现净值低于存货成本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2.存货的成本

存货的成本,是指期末存货的实际成本(即历史成本);如企业在存货成本的日常核算中采用计划成本法、售价金额核算法等简化核算方法,则“成本”为经调整后的实际成本。

3.存货的可变现净值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以存货的估计售价(预计未来现金流入)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预计未来现金流出)后的金额,并不是指存货的现行售价。

4.存货减值迹象的判断

(1)当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表明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应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①市价持续下跌,并且在可预见的未来无回升的希望;

②企业使用该项原材料生产的产品成本大于产品的销售价格;

③企业因产品更新换代,原有库存原材料已不适应新产品的需要,而该原材料的市场价格又低于其账面成本;

④因企业所提供的商品或劳务过时或消费者偏好改变而使市场的需求发生变化,导致市场价格逐渐下跌;

⑤其他足以证明该项存货实质上已经发生减值的情形。

(2)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通常表明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为零:

①已霉烂变质的存货;

②已过期且无转让价值的存货;

③生产中已不再需要,并且已无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存货;

④其他足以证明已无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存货。

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则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内转回。

:以上内容选自华健老师2022年财务与会计》基础班授课讲义

(本文为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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