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东奥会计在线>税务师>财务与会计>高频考点>正文

2023年税务师财务与会计预习考点: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

来源:东奥会计在线责编:姜喆2023-05-10 10:40:25

备考税务师考试时要牢记,学习靠积累,记忆靠理解,经验靠反思,熟练靠练习。东奥会计在线为大家整理了《财务与会计》第十一章预习知识点,大家一起来学习吧!

◆推荐:财务与会计预习考点汇总 ▏2023年好课 ▏2023年图书

2023年税务师财务与会计预习考点: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

【所属章节】

第十一章 非流动资产(二)

【知识点】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

后续计量方法:

(一)成本法

成本法,是指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的方法。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法适用于投资方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即对子公司的投资)。

在判断投资方是否能够控制被投资方时,当且仅当投资方具备以下三要素时,才能表明投资方能够控制被投资方:


1

1.成本法的适用范围

(1)投资方对被投资方拥有权力

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其不能主导被投资方相关活动,下列情况表明投资方对被投资方拥有权力:

①投资方持有被投资方半数以上的表决权的;

②投资方持有被投资方半数或以下的表决权,但通过与其他表决权持有人之间的协议能够控制半数以上表决权的。

(2)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

投资方在判断其享有被投资方的回报是否变动以及如何变动时,应当根据合同安排的实质,而不是法律形式。

投资方的可变回报通常体现为从被投资方获取股利。受法律法规的限制,投资方有时无法通过分配被投资方利润或盈余的形式获得回报,例如,当被投资方的法律形式为信托机构时,其盈利可能不是以股利形式分配给投资者。此时,被投资方不能进行利润分配并不必然代表投资方不能获取可变回报。

另外,即使只有一个投资方控制被投资方,也不能说明只有该投资方才能获取可变回报。例如,少数股东可以分享被投资方的利润。

(3)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拥有决策权的投资方在判断是否控制被投资方时,需要考虑其决策行为是以主要责任人(即实际决策人)的身份进行还是以代理人的身份进行。此外,在其他方拥有决策权时,投资方还需要考虑其他方是否以代理人的身份代表该投资方行使决策权。

2.成本法下的账务处理

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现金股利或利润(取得投资时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除外):

借:应收股利

 贷:投资收益

(二)权益法

1.适用范围

对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投资应当采用权益法核算。

投资方在判断对被投资单位是否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时,应综合考虑直接持有的股权和通过子公司间接持有的股权。

2.权益法理念

长期股权投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份额=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份额+商誉

思路:只要被投资单位的净资产(所有者权益)发生变动,长期股权投资就按份额同步调整。

3.权益法的账务处理

(1)初始投资成本的调整

情形

初始投资成本的调整

①初始投资成本>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商誉=初始投资成本-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0

②初始投资成本<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初始投资成本不能反映“净资产份额”,需要调增

借: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

 贷:营业外收入

(2)投资损益的确认


情形

投资损益的确认

被投资单位实现净利润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贷:投资收益(调整后的净利润×持股比例)

被投资单位发生净亏损

借:投资收益(调整后的净亏损×持股比例)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3)取得现金股利或利润的处理

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现金股利或利润

投资单位的会计处理

借:利润分配——应付现金股利或利润

 贷:应付股利

可以看出,被投资单位的净资产减少了

调减长期股权投资:

借:应收股利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4)被投资单位其他综合收益变动的处理

被投资单位其他综合收益发生变动的常见事项

投资单位的会计处理

①自用房地产或存货转换为公允价值模式计量投资性房地产时公允价值大于账面价值的差额

②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变动

③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④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⑤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借:长期股权投资—其他综合收益

 贷:其他综合收益

或相反分录

(5)投资企业在被投资单位发生净亏损和其他综合收益减少时的处理

投资企业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和其他综合收益减少净额,应当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投资企业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

“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通常是指长期应收项目,比如,企业对被投资单位的长期债权,该债权没有明确的清收计划且在可预见的未来期间不准备收回的,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的净投资。应予说明的是,该类长期权益不包括投资方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活动所产生的长期债权。

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亏损和其他综合收益减少净额时,应当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处理:

借:投资收益、其他综合收益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顺序①:以账面价值冲减至零为限)

   长期应收款(顺序②: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的净投资,以账面价值冲减至零为限)

   预计负债(顺序③:负有的承担额外损失义务)

顺序④:除上述情况外仍未确认的应分担损失,应在账外备查簿登记。

(6)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利润分配以外的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

被投资单位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

投资单位会计处理

①其他股东对被投资单位增资导致投资方持股比例变动等(被动稀释);

②接受其他股东的资本性投入;

③资产评估等所引起的所有者权益变动;

④收到专项拨款形成资本公积;

⑤发行可分离交易的可转债中包含的权益成分;

⑥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形成资本公积;

⑦与上述事项相关的所得税影响形成资本公积

借: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变动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以上内容选自华健老师2022年财务与会计》基础班授课讲义

(本文为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1
打印
资料下载
查看资料
免费领取

学习方法指导

0基础轻松入门

轻1名师课程

一备两考班

章节练习

阶段学习计划

考试指南

辅导课程
2025年税务师课程
辅导图书
2025年税务师图书
2025年税务师图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