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存商品报废怎么做会计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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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存商品报废的会计分录处理:
1.自然灾害导致的库存商品报废
会计分录:
发生存货毁损时: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库存商品
报经批准后:
借:营业外支出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解释:
自然灾害造成的库存商品报废,应首先确认损失,将库存商品的价值从库存商品账户转移到待处理财产损溢账户。
经过审批后,将待处理财产损溢账户中的金额转入营业外支出账户。
2.库存商品过期、变质或正常报废
会计分录:
确认损失时: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贷:库存商品-某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不做此笔)
报经批准后处理时(正常原因造成的报废):
借:管理费用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解释:
库存商品过期、变质或正常报废时,应先确认损失,将库存商品的价值从库存商品账户转移到待处理财产损溢账户。
如果报废商品涉及增值税的进项税额转出,也需要相应处理。
经过审批后,将待处理财产损溢账户中的金额转入管理费用账户。
3.人为原因造成的报废,并需要追究责任人责任
会计分录:
确认损失时: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贷:库存商品-某商品
报经批准后处理时:
借:其他应收款(责任人赔偿款)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解释:
如果报废是由于人为原因造成的,并且需要追究责任人的责任,那么在处理时需要将责任人的赔偿款计入其他应收款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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