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入账价值怎么算公式
精选回答
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
固定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已入账的固定资产成本也被称为固定资产原值。
一. 外购的固定资产
企业外购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
购入不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
购入时即可发挥作用,因此,购入时即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一般纳税人
借:固定资产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
小规模纳税人
借:固定资产【价税合计】
贷:银行存款等
2. 购入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
只有安装调试后,达到设计要求或合同规定的标准,该项固定资产才可发挥作用,才意味着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其取得成本是在不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取得成本的基础上,加上安装调试成本等。
其账务处理为:按应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金额,先记入“在建工程”科目,安装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再转入“固定资产”科目。
购入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
借:在建工程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
发生安装支出
借:在建工程
贷: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等
领用原材料、产品时
借:在建工程
贷:原材料、库存商品【成本价】
【提示】若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应同时结转
安装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借:固定资产
贷:在建工程
3. 以一笔款项同时购入多项没有单独标价的资产
如果这些资产均符合固定资产的定义,并满足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则应将各项资产单独确认为固定资产,并按各项固定资产公允价值的比例对总成本进行分配,分别确定各项固定资产的成本。
如果以一笔款项购入的多项资产中还包括固定资产以外的其他资产,也应按类似的方法予以处理。
4. 分期付款购入固定资产
⑴如果购入固定资产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价款,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固定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各期付款额的现值之和)为基础确定。【实质重于形式】
⑵各期实际支付的价款之和与其现值之间的差额:
①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中规定的资本化条件的,应当通过在建工程计入固定资产成本。
②其余部分应当在信用期间内确认为财务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分期付款购入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购买价款的现值】【本金】
未确认融资费用【差额】【利息】
贷:长期应付款【应支付的金额】【本利和】
支付应付款项
借:长期应付款
贷:银行存款
摊销未确认融资费用
借:在建工程/财务费用等
贷:未确认融资费用
二. 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
1. 自行建造固定资产,是企业为了新建、改建、扩建固定资产或者对固定资产进行技术改造、设备更新而由企业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
2. 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包括工程用物资成本、人工成本、缴纳的相关税费等。
因自行建造固定资产从银行借款或发行债券等而发生的借款费用,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的规定,确定应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借款费用。
3. 企业进行的固定资产新建工程、改建工程、扩建工程、大修理工程和购入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应通过“在建工程”科目核算,工程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再转入“固定资产”科目。
4. 企业自行建造固定资产包括自营建造和出包建造两种方式。
自营方式建造固定资产
企业以自营方式建造固定资产,意味着企业自行组织工程物资采购、自行组织施工人员从事工程施工。
其成本应当按照直接材料、直接人工、直接机械施工费等计量。
1. 企业为建造固定资产准备的各种物资【工程物资】,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买价、运输费、保险费等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
2. 建造固定资产领用工程物资、原材料或库存商品,应按其实际成本转入所建工程成本(在建工程)。
3. 自营方式建造固定资产应负担的职工薪酬、辅助生产部门为之提供的水、电、运输等劳务,以及其他必要支出等也应计入所建工程项目的成本。
4. 发生的借款费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的有关规定处理,对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也应计入所建造固定资产成本。
5. 工程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从“在建工程”科目转入“固定资产”科目。
出包方式建造固定资产
在出包方式下,企业通过招标方式将工程项目发包给建造承包商,由建造承包商组织工程项目施工。
1. 企业以出包方式建造固定资产,其成本由建造该项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包括发生的建筑工程支出、安装工程支出以及需分摊计入各固定资产价值的待摊支出。
2. 建筑工程、安装工程支出,如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等由建造承包商核算。
3. 待摊支出,是指在建设期间发生的,不能直接计入某项固定资产价值,而应由所建造固定资产共同负担的相关费用。
待摊支出包括为建造工程发生的管理费、可行性研究费、临时设施费、公证费、监理费、应负担的税费、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建设期间发生的工程物资盘亏、报废及毁损净损失等。
4. 在出包方式下,企业支付给建造承包商的工程价款,作为工程成本通过“在建工程”科目核算。
5. 工程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从“在建工程”科目转入“固定资产”科目。
三. 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
投资者投入固定资产的成本,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在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情况下,按照该项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作为入账价值。
借:固定资产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实收资本/股本
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
四. 存在弃置费用的固定资产
在确定固定资产成本时,应当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
1. 弃置费用通常是指根据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国际公约等规定,企业承担的环境保护和生态恢复等义务所确定的支出,如核电站核设施等的弃置和恢复环境义务。
2. 弃置费用的金额与其现值相比通常差异较大,需要考虑货币时间价值,对于这些特殊行业的特定固定资产,企业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按照现值计算确定应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金额和相应的预计负债。
借:固定资产【包含了弃置费用的现值】
贷:在建工程、银行存款等
预计负债【弃置费用的现值】
3. 在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内按照预计负债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费用应当在发生时计入财务费用。
借:财务费用【期初预计负债的摊余成本×实际利率】
贷:预计负债
4. 由于技术进步、法律要求或市场环境变化等原因,特定固定资产的履行弃置义务可能发生支出金额、预计弃置时点、折现率等变动而引起的预计负债变动,应按照以下原则调整该固定资产的成本:
按照上述原则调整后的固定资产,在资产剩余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
一旦该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结束,预计负债的所有后续变动应在发生时确认为损益。
五. 盘盈的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是一种价值较高、使用期限较长的有形资产,因此,对于管理规范的企业而言,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较为少见(非日常活动)。
2. 企业应当定期或者至少于每年年末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以保证固定资产核算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3. 如果清查中发现固定资产损溢的应及时查明原因,在期末结账前处理完毕。
4. 企业在财务清查中若发现盘盈的固定资产,应作为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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