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税法二》考试大纲
2015年税务师考试报名时间截止到12月20日,请考生注意时间节点,以免贻误考试。另外税务师考试大纲已经公布,以下是2015年税务师考试《税法二》科目最新考试大纲,供广大考生参考。
2015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税法二》考试大纲
提示:本大纲是《税法( I )》的续篇,主要介绍我国的所得税、财产税和行为税等的主要内容。所得税是《税法( II )》中最主要的部分,由于所得税自身的特点,计算应纳税额时必然涉及收人、成本、费用、销售税金和损失等主要因素,因此,在计算某纳税人实际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时,有可能涉及《税法( I )》中相关税种应纳税额的计算,这是学习《税法( II ) 》时应该特别注意的。本书涉及的政策法规截至2015 年5 月。
导 论
(一)熟悉现行所得税的构成情况及类型
(二)熟悉现行财产税的构成情况及类型
(三)了解现行行为税的构成情况及特点
第一章企业所得税
一、概述
(一)熟悉企业所得税的概念
(二)熟悉企业所得税的计税原理
(三)了解各国企业所得税的一般性做法
(四)熟悉我国企业所得税的制度演变
(五)了解我国企业所得税的作用
二、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与税率
(一)熟悉纳税人的主要类型
(二)熟悉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及所得来源地的确定
(三)掌握基本税率的规定,低税率的适用范围
三、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 掌握收人总额的确定
收入总额包括基本收入、特殊收入和处置资产的收入三部分。基本收入包括:销售货物的收入、劳务收人、转让财产收人、股息和红利收人、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接受捐赠收入、其他收人;特殊收入主要包括:分期收款方式取得的收入、产品分成方式的收入、发生非货币性交换的收入等;处置资产的收入,注意区分视同销售和不视同销售的范围。另外,掌握各类收入实现的时间和确认条件。
(二)掌握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的内容和企业接收政府和股东划入资产的税务处理
不征税收入包括财政拨款、依法收取并纳人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人及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免税收入包括国债利息收人、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权益性投资收益等。
(三)熟悉企业接收政府划入资产的企业所得税处理,企业接收股东划入资产的企业所得税处理。
(四)掌握扣除项目的原则、范围和标准
扣除的范围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
扣除的项目及其标准主要包括工资、薪金支出、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利息费用、借款费用、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租赁费、公益性捐赠支出、总机构分摊费用、手续费及佣金支出、投资企业撤回和减少投资、准许扣除的保障基金、股权激励的所得税处理、棚户区改造支出的所得税处理、以前年度发生的应扣未扣的所得税处理等。
(五)掌握不得扣除的项目
不得扣除的项目主要包括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企业所得税税款、税收滞纳金、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超过规定标准的捐赠支出、非广告性质的赞助支出、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等。
(六)掌握亏损弥补的规定
四、资产的税务处理
(一)掌握固定资产的税务处理
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折旧范围、折旧依据和方法、折旧年限。
(二)熟悉生物资产的税务处理
生物资产的计税基础、折旧方法和折旧年限。
(三)掌握无形资产的税务处理
无形资产的计税基础、无形资产的摊销范围、摊销方法及年限。
(四)掌握长期待摊费用的税务处理
长期待摊费用的范围和摊销年限。
(五)熟悉存货的税务处理
存货的计税基础、存货成本的计算方法。
(六)掌握投资资产的税务处理
企业对外投资期间,投资资产的成本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企业在转让或者处置投资资产时,投资资产的成本准予扣除。
(七)掌握税法规定与会计规定差异的处理
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一致的,应当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计算。
五、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的所得税处理
(一)熟悉资产损失的概念
(二)掌握资产损失扣除的政策
现金损失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的扣除,存款损失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的扣除,应收、预付款项等坏账损失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的扣除,贷款损失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的扣除,股权投资损失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固定资产或存货盘亏损失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固定资产或存货毁损、报废损失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的扣除,固定资产或存货被盗损失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的扣除等。
(三)掌握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
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的审批,资产损失确认证据,现金等货币资产损失的认定,非货币资产损失的认定,投资损失的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