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东奥会计在线>税务师>历年真题>税法二>正文

非居民企业税收管理_2024年税务师《税法二》章节练习

来源:东奥会计在线责编:姜喆2024-10-18 16:41:13

在税务师考试备考中,良好的做题习惯对于考试成绩的提升至关重要。东奥会计在线在下文中更新了税务师《税法二》第三章小节练习,快来练习吧!

■ 推荐:税法二章节练习汇总 | 历年试题汇总 | 考前必刷模考

非居民企业税收管理_2024年税务师《税法二》章节练习

【内容导航】非居民企业税收管理

【所属章节】第三章:国际税收

【单选题】境外甲公司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2023年取得境内乙公司分回的股息、红利性质的投资收益200万元,取得境内丙公司支付的设备转让收入120万元,该项设备的原值为80万元,已经按税法规定计提折旧20万元。2023年甲公司在我国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  )万元。

A. 20

B. 24

C. 26

D. 32

【答案】A

【解析】动产转让所得按照转让动产的企业或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所得来源地,所以取得境内丙公司支付的设备转让收入来源于境外,不在我国缴纳企业所得税;2023年甲公司在我国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200×10%=20(万元)。

【单选题】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A从中国境内B企业取得租金所得100万元、利息所得40万元、特许权使用费所得60万元,并向B企业转让位于我国境内的一处房产,取得转让收入1000万元,该房产净值为840万元。假设不考虑其他税费,B企业应代扣代缴A企业的预提所得税为(  )万元。(上述金额均不含增值税)

A. 34.2

B. 36

C. 52

D. 72

【答案】B

【解析】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取得来源于境内的利息、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取得的财产转让所得,以收入全额减除财产净值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B企业应代扣代缴A企业的预提所得税=100+40+60+1000-840)×10%=36(万元)。


【多选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中国境内取得的下列所得,应按收入全额计算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有(  )。

A. 租金所得

B. 利息所得

C. 股息、红利所得

D. 转让财产所得

E.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答案】A,B,C,E

【解析】选项D: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中国境内取得的转让财产所得,以收入全额减除财产净值后的余额为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多选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下列支出,属于经费支出的有(  )。

A. 购置办公设备发生的支出

B. 总机构人员来华访问聘用翻译的费用

C. 以货币形式用于我国境内的公益性捐赠支出

D. 为其总机构垫付的不属于其自身业务活动所发生的费用

E. 国外样品运往中国发生的中国境内的仓储费用、报关费用

【答案】A,B,E

【解析】选项CD:以货币形式用于我国境内的公益、救济性质的捐赠、滞纳金、罚款,以及为其总机构垫付的不属于其自身业务活动所发生的费用,不应作为代表机构的经费支出额。

注:以上《税法二》习题是由东奥名师讲义以及东奥教研团队提供

(本文为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1
打印
资料下载
查看资料
免费领取

学习方法指导

0基础轻松入门

轻1名师课程

一备两考班

章节练习

阶段学习计划

考试指南

辅导课程
2025年税务师课程
辅导图书
2025年税务师图书
2025年税务师图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