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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封、扣押_2019年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每日一练

来源:东奥会计在线责编:李傲2019-08-15 10:24:03

备考税务师的同学们,忍耐和坚持可能会让你感到有些痛苦,但是它最终会为你带来好处,让你感受成功的快乐。下面是查封、扣押的相关练习题,小伙伴们快来做题吧!

【单项选择题】

根据《行政强制法》的规定,下列关于查封扣押权及其实施程序和人员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2013年)

A.若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情节轻微或者社会危害性小,则行政机关不得行使查封扣押权

B.事先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是查封扣押的法定必经程序

C.行政机关可以委托其他行政机关或者社会组织行使查封扣押权

D.查封扣押不得由行政机关以外的人员实施,但是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均可实施

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

(1)选项A:对于违法行为情节“显著”轻微或者没有“明显”社会危害的情况,行政机关“可以”不采取行政强制措施。(2)选项B:行政机关决定实施查封、扣押的,应当依照“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一般程序”(第1步就是在实施前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进行,制作并当场交付查封、扣押决定书和清单。情况紧急,需要当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在24小时内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补办”批准手续(说明:请勿误解“补办”二字,并非表明可以事后批准,法律的本意在于:即使迫不得已“先斩后奏”,也必须及时补正)。(3)选项C:行政强制措施不得委托。(4)选项D:行政强制措施应当由行政机关具备资格(如取得《行政执法资格证》)的行政执法人员实施,其他人员不得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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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考税务师考试的考生朋友们,不经历风霜雨雪,长不成参天大树;不经历千锤百炼,无法铸造出钢铁。备考路上的挫折只是对大家的考验和磨炼,成功就在不远处等待大家。

注:以上习题内容出自东奥教研团队

(本文为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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