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东奥会计在线>税务师>每日一练>正文

无住所个人所得税计算_2019年税务师《税法二》每日一练

来源:东奥会计在线责编:李傲2019-08-20 09:55:30

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备考税务师考试的朋友们,今天东奥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是有关无住所个人所得税计算的练习题,赶快来通过做题巩固知识点吧!

【单项选择题】

外籍专家约翰逊先生受英国某机构委托到中国境内某企业工作,于2019年3月10日来华,6月1日回国。在华工作期间,中国企业每月向约翰逊先生支付工资10000元,境外机构不支付工资,5月约翰逊先生取得境内某出版社支付的审稿报酬2000元。约翰逊先生5月应就其全部所得被扣缴义务人扣缴个人所得税(  )元。

A.610

B.490

C.338

D.198

税法二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

(1)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累计居住不超过90天的无住所外籍个人,应仅就境内所得境内支付部分在我国纳税。工资薪金收入额=当月境内外工资薪金总额×(当月境内支付工资薪金数额÷当月境内外工资薪金总额)×(当月工资薪金所属工作期间境内工作天数÷当月工资薪金所属工作期间公历天数)=10000(元),被扣缴个人所得税=(10000-5000)×10%-210=290(元)。(2)非居民个人的劳务报酬所得以收入减除20%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被扣缴个人所得税=2000×(1-20%)×3%=48(元)。(3)合计=290+48=338(元)。

相关阅读:税务师8月20日每日一练汇总

备考税务师考试的小伙伴们,做成一件事情是很简单的,秘诀只有两句话:不屈不挠,坚持到底。学习税务师知识也需要大家用不屈不挠的意志去克服困难,用坚持到底的决心去勤奋努力。

注:以上习题内容出自东奥教研团队

(本文为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1
打印
资料下载
查看资料
免费领取

学习方法指导

0基础轻松入门

轻1名师课程

一备两考班

章节练习

阶段学习计划

考试指南

辅导课程
2025年税务师课程
辅导图书
2025年税务师图书
2025年税务师图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