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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税务师练习题每日一练汇总9.29

来源:东奥会计在线责编:姜喆2023-09-29 09:05:13

时间就是最宝贵的,怎么合理利用,也是很重要的。东奥会计在线整理了税务师各个科目每日一练练习题,希望同学们可以把握好时间,抓紧练习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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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与会计》

【单项选择题】

下列关于边际贡献的计算公式错误的是(  )。
 A.边际贡献=销售收入-变动成本
 B.边际贡献=单位边际贡献×销售量
 C.边际贡献=固定成本+利润
 D.边际贡献=固定成本/盈亏临界点销售额×销售量
 税务师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盈亏临界点销售量=固定成本/单位边际贡献,单位边际贡献=固定成本/盈亏临界点销售量,所以边际贡献=单位边际贡献×销售量=固定成本/盈亏临界点销售量×销售量,或边际贡献=固定成本/盈亏临界点销售额×销售收入。选项D错误。

《涉税服务实务》

【多项选择题】

下列各项中,属于税务师行业已经出台的业务指引的有(  )。
 A.房地产业增值税纳税申报代理业务指引(试行)
 B.其他税务事项代理业务指引(试行)
 C.税务师行业职业道德指引—专业胜任能力
 D.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代理业务指引(试行)
 E.涉税鉴证业务指引(试行)
税务师

【正确答案】B,E

【答案解析】选项AD:属于具体业务指引;选项C:属于行业指引。

《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多项选择题】

下列有关行政复议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行政复议要求过程公开和依据公开
 B.对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但是明显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复议机关可以决定变更
 C.行政复议是一种司法行为
 D.复议机关应当从合法性和适当性两方面审查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
 E.行政复议的目的是限制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税务师

【正确答案】 A,B,D

【答案解析】 (1)选项A:行政复议的公开原则要求过程公开、依据公开、复议的结果即复议决定的内容和作出复议决定的理由公开;(2)选项B:对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但是明显不当或者适用依据错误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复议机关可以决定变更;(3)选项C:行政复议在性质上是一种行政权利救济手段,同时它本身也是一种准司法的行政行为,准司法行为不等于司法行为;(4)选项D:行政复议既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也审查适当性(合理性);(5)选项E:行政复议的目的是监督行政主体的行政活动,纠正行政主体作出的违法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以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税法二》

【单项选择题】

某企业2021年支付正式职工的合理工资总额1000万元、临时工工资30万元。企业当年拔缴的工会经费28万元。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工会经费应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为(  )万元。

 A.7.40
 B.8.00
 C.28.00
 D.9.76

 税务师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企业因雇用临时工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区分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并按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其中属于工资薪金支出的,准予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的基数,作为计算其他各项相关费用扣除的依据。工会经费的扣除限额=(1000+30)×2%=20.60(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7.40(28-20.60)万元。

《税法一》

【单项选择题】

根据增值税农产品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卷烟生产属于核定扣除试点范围
 B.购进农产品及应税服务不再凭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C.扣除率为购进货物的适用税率
 D.投入产出法是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方法之一
 税务师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1)选项A:自2012年7月1日起,以购进农产品为原料生产销售液体乳及乳制品、酒及酒精、植物油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入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范围。(2)选项B:试点纳税人“购进农产品”不再凭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购进农产品以外的货物、劳务和服务等,增值税进项税额仍按现行有关规定抵扣。(3)选项C:扣除率一般为销售货物的适用税率。

【解题高手】本题涉及考点是纳入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范围的处理,注意和购进农产品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处理差异。农产品核定扣除进项税额的具体规定如下:

(1)核定扣除适用范围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购进农产品为原料生产销售液体乳及乳制品、酒及酒精、植物油(乳、酒、油)的,纳入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范围,其购进农产品无论是否用于生产上述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按规定进行核定扣除。

【提示】试点纳税人购进农产品不再凭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购进除农产品以外的货物、劳务和服务等,增值税进项税仍按现行规定抵扣。其他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按原规定抵扣。

(2)核定扣除办法

情形

方法

计算公式

注意

作原料(生产货物)

投入产出法

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农产品耗用数量×农产品平均购买单价×扣除率/(1+扣除率)

扣除率均为销售货物的适用税率

成本法

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主营业务成本×农产品耗用率×扣除率/(1+扣除率)

参照法

参照上述两种方法

作商品(直接销售)

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销售农产品数量/(1-损耗率)×农产品平均购买单价×9%/(1+9%)

【提示】在历年考试中,基本未涉及计算型题目。学习时主要理解其适用范围和核定扣除原理,农产品的核定扣除不同于计算抵扣,核定扣除把握两个核心点:

(1)实耗扣税法——按纳税人实耗农产品确定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2)按税率扣税——扣除率为纳税人再销售货物时货物的适用税率。

再长的路,一步步也能走完,再短的路,不迈开双脚也无法到达!东奥会计在线希望每一位考生都能按照计划坚持备考,在考试中取得好成绩,顺利通过税务师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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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习题内容出自东奥教研团队

(本文为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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