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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的性质及其计税原理

分享: 2014-10-9 16:39:07东奥会计在线字体:

  2015《税法一》预习知识点:增值税的性质及其计税原理

  【小编导言】我们一起来学习2015《税法一》预习知识点:增值税的性质及其计税原理。

  【内容导航】:

  1.增值税的性质

  2.增值税的计税原理


  【所属章节】:

  本知识点属于《税法一》第二章增值税第一节增值税概述的内容。

  【基础考点】:增值税的性质及其计税原理

  1.增值税的性质

  增值税属于流转税性质的税种。

  (1)以全部流转额为计税销售额,还同时实行税款抵扣制度。是一种只就未税流转额征税的新型流转税。

  (2)税负具有转嫁性。增值税属于间接税。

  (3)按产品或行业实行比例税率,作用在于广泛征集财政收入,而不是调节收入差距。

  2.增值税的计税原理

  ——整体税负扣除以前环节已纳税款。具体体现:

  (1)按全部销售额计算税款。但只对货物或劳务价值中新增价值部分征税。

  (2)实行税款抵扣制度,对以前环节已纳税款予以扣除。

  (3)税款随着货物的销售逐环节转移,最终消费者是全部税款的承担者,纳税人与负税人相分离。

  东奥网站发布的知识点由于内容及时更新的需要发布的是往年教材内容,需要查询最新知识点内容的考生请参考2014《轻松过关》系列参考书及相关课程,目前2015年注册税务师考试教材和相关辅导书均未上市,敬请关注!

责任编辑:龙猫的树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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