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税法一》预习知识点:增值税纳税人的基本规定
【小编导言】我们一起来学习2015《税法一》预习知识点:增值税纳税人的基本规定。
【内容导航】:
(一)纳税人
(二)扣缴义务人【所属章节】:
本知识点属于《税法一》第二章增值税第二节纳税义务人与扣缴义务人的内容。
【基础考点】:增值税纳税人的基本规定
(一)纳税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
单位租赁或者承包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经营的,以承租人或者承包人为纳税人。
报关进口货物的纳税人是进口货物收货人或报关进口单位。代理进口的,以海关完税凭证(专用缴款书)上的纳税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
(二)扣缴义务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劳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
东奥网站发布的知识点由于内容及时更新的需要发布的是往年教材内容,需要查询最新知识点内容的考生请参考2014《轻松过关》系列参考书及相关课程,目前2015年注册税务师考试教材和相关辅导书均未上市,敬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