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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税的征税原则

分享: 2014-10-20 18:02:08东奥会计在线字体:

  2015《税法一》预习知识点:消费税的征税原则

  【小编导言】我们一起来学习2015《税法一》预习知识点:消费税的征税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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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征税范围的确定原则

  (二)税率设计原则


  【所属章节】:

  本知识点属于《税法一》第三章消费税第一节消费税概述的内容。

  【基础考点】:消费税的征税原则

  (一)征税范围的确定原则

  在种类繁多的消费品中,列入消费税征税范围的消费品并不很多,大体可归为五类:

  1.一些过度消费会对人身健康、社会秩序、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危害的特殊消费品,如烟、酒、鞭炮、焰火等。

  2.非生活必需品,如化妆品、贵重首饰、珠宝玉石等。

  3.高能耗及高档消费品,如摩托车、小汽车等。

  4.不可再生和替代的稀缺资源消费品,如汽油、柴油等油品。

  5.税基宽广、消费普遍、征税后不影响居民基本生活并具有一定财政意义的消费品,如汽车轮胎。

  (二)税率设计原则

差异方面

增值税

消费税

征税范围

1)销售或进口的货物

2)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对货物中的应税消费品征收:

1)生产应税消费品

2)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

3)进口应税消费品

4)零售的金银首饰、铂金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

5)批发的卷烟

纳税环节

多环节征收,同一货物在生产、批发、零售、进出口多环节征收

消费税原则上实行单一环节一次课征的办法,一般在应税消费品的生产出厂环节、委托加工收回环节和进口环节一次课征,但个别应税消费品适用特殊规定,比如,我国对金银首饰、铂金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改为在零售环节课征,对卷烟批发环节也课征一道消费税

计税依据

计税依据具有单一性,只有从价定率计税

计税依据具有多样性,包括从价定率计税、从量定额计税、复合计税

与价格的关系

增值税属于价外税

消费税属于价内税

税收收入的归属

进口环节海关征收的增值税的全部属于中央;其他环节税务机关征收的增值税收入由中央地方共享

消费税属于中央税

  东奥网站发布的知识点由于内容及时更新的需要发布的是往年教材内容,需要查询最新知识点内容的考生请参考2014《轻松过关》系列参考书及相关课程,目前2015年注册税务师考试教材和相关辅导书均未上市,敬请关注!

责任编辑:龙猫的树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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