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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税应纳税额的一般计算

分享: 2014-10-20 18:31:19东奥会计在线字体:

  2015《税法一》预习知识点:消费税应纳税额的一般计算

  【小编导言】我们一起来学习2015《税法一》预习知识点:消费税应纳税额的一般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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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消费税应纳税额的一般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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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知识点属于《税法一》第三章消费税第五节应纳税额的一般计算的内容。

  【基础考点】:消费税应纳税额的一般计算

税率形式

适用税目

计税公式

定额税率(从量计征)

啤酒、黄酒、成品油

应纳税额=销售数量(交货数量、进口数量)×定额税率

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并用(复合计税)

卷烟、粮食白酒、薯类白酒

应纳税额=销售数量(交货数量、进口数量)×定额税率+销售额(同类消费品价格、组成计税价格)×比例税率

比例税率(从价计征)

除上述以外的其他项目

应纳税额=销售额(同类消费品价格、组成计税价格)×比例税率

  东奥网站发布的知识点由于内容及时更新的需要发布的是往年教材内容,需要查询最新知识点内容的考生请参考2014《轻松过关》系列参考书及相关课程,目前2015年注册税务师考试教材和相关辅导书均未上市,敬请关注!

责任编辑:龙猫的树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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