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精选】《税法一》之税目分类
【东奥小编】各位备考的学员,在学习的过程中,无论是做题还是看教材,都会遇到一些不理解和弄不懂的地方,这是大家可以通过东奥的答疑版块向东奥的老师们请教。同时,也可以在东奥论坛进行交流讨论。
答疑精选内容:《税法一》之税目分类
单项选择题
税目可分为列举税目和概括税目,资源税中“其他非金属矿原矿”税目体现的是( )。
A.细列举
B.粗列举
C.小概括
D.大概括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大概括是指在本税种下属的各个税目中,凡不属于规定税目内的征税范围,但又确属本税种征税范围的产品,则另增列一个税目,将其全部划归为本税目的征税范围。因此,资源税中“其他非金属矿原矿”税目体现的是大概括。
【学员提问】
老师,您好。能将这四个的意思都说一下吗?
【东奥老师回答】
尊敬的学员,您好:
税目一般可分为列举税目和概括税目;
列举税目:就是将每一种商品或经营项目采用一一列举的方法,分别规定税目,必要时还可以在税目之下划分若干个细目;
列举税目的方法分为两类:细列举和粗列举;
细列举:在税法中按每一产品或项目设计税目,本税目的征税范围仅限于列举的产品或项目,属于本税目列举的产品或项目,则按照本税目适用的税率征税,否则,就不能按照本税目适用的税率征税,比如消费税中的粮食白酒;
粗列举:在税种中按两种以上产品涉及税目,本税目的征税范围不体现为单一产品,而是列举的两种以上产品都需按照本税目适用的税率征税,比如消费税中的鞭炮焰火。
概括税目:按照商品大类或行业采用概括方法涉及税目;它分为大概括和小概括;
大概括:在本税种下属的各个税目中,凡不属于规定税目内的征税范围,但又确属本税种征税范围的产品,则另增列一个税目,将其全部划归为本税目的征税范围,如资源税中的其他非金属矿原矿税目。
小概括:即在本税目下属的各个细目中,凡不属于规定细目内的征税范围,但又同本税目征税范围的产品,在材质上或用途上或生产工艺方法上相近的,则另增列一个细目,把其划归为本细目的征收范围,如消费税“酒及酒精”税目中的“其他酒”等。
祝您学习愉快!
相关热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