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精选】《税法一》之应缴纳营业税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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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精选内容:《税法一》之应缴纳营业税的计算
单项选择题
某企业2013年9月购置一宗5000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支付地价款3000万元,缴纳契税及其他费用共计100万元;当月将全部土地“三通一平”后转让其中2000平方米,取得收入2500万元;将其中500平方米的土地无偿赠与关联企业;当月另转让一处抵债得来的仓库,取得收入1500万元,该仓库抵债时作价500万元。该企业上述业务应缴纳营业税( )万元。
A.206.25
B.189.75
C.131.25
D.128.75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该企业上述业务应缴纳营业税=[2500/2000×(2000+500)-3000/5000×(2000+500)]×5%+(1500-500)×5%=131.25(万元)。
【学员提问】
老师,您好。 企业上述业务应缴纳营业税=[2500/2000×(2000+500)-3000/5000×(2000+500)]×5%+(1500-500)×5%=131.25(万元)。不明白这上面的数字的含意,还有土地使用权不交营业税吗?
【东奥老师回答】
尊敬的学员,您好:
本题涉及到两个业务,转让购置的土地使用权和转让抵债所得的仓库。
对于转让购置的土地使用权,其是以全部收入减去购置原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计征营业税。[2500/2000×(2000+500)-3000/5000×(2000+500)]×5%计算中,因为转让的面积是2000平方米,其中的500平方米无偿赠送,这是属于视同销售,所以整体的转让面积是(2000+500),而对于相应的转让价款单价是2500/2000,相应的购置单价是3000/5000,所以整体的营业额=2500/2000×(2000+500)-3000/5000×(2000+500),那么相应的也就计算出了这部分的营业税。
转让抵债所得的不动产,其是以全部收入减去抵债时该项不动产作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计征营业税。(1500-500)×5%,转让收入1500万元减去500万元抵债时该项不动产的作价,所以(1500-500)是营业额,那么相应的也就计算出了这部分的营业税。您了解一下!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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