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精选】《税法一》之烟叶税和可抵扣的进项税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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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精选内容:《税法一》之烟叶税和可抵扣的进项税的关系 【学员提问】
345页88答案:
当期进项税额=88000*(1+20%)*13*+(4000+2000)*7%+68000+85000+11560+135417.14+500000*17%=399125.14这里为88000要*1+20%呢?
请老师帮我解答一下。谢谢!
【东奥老师回答】
尊敬的学员,您好:
首先明确,烟叶税的税率为20%,烟叶税应纳税额=烟叶收购金额*烟叶税税率。烟叶收购金额=烟丝收购价款+价外补贴。
另外,其中的13%是扣除率,即从农业生产者手中购进免税农产品,可以按照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允许抵扣的进项税。这里的免税农产品是包含烟叶的,即买价中是包含烟叶税的,
计算公式:
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烟叶收购金额+烟叶税应纳税额)*扣除率13%=(烟叶收购价款+价外补贴)*(1+烟叶税税率20%)*13%扣除率。
所以本题中的88000*(1+20%)*13%是上述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部分。您了解一下!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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