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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税的纳税地点

分享: 2014-10-31 17:16:04东奥会计在线字体:

 2015《税法一》预习知识点:资源税的纳税地点

  【小编导言】我们一起来学习2015《税法一》预习知识点:资源税的纳税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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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资源税的纳税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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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知识点属于《税法一》第六章资源税第六节申报与缴纳的内容。

  【基础考点】:资源税的纳税地点

  纳税人应纳的资源税,应当向应税产品的开采或者生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纳税人跨省开采资源税应税产品,其下属生产单位与核算单位不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对其开采的矿产品,一律在开采地或者生产地纳税。

  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的资源税,应当向收购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

  东奥网站发布的知识点由于内容及时更新的需要发布的是往年教材内容,需要查询最新知识点内容的考生请参考2014《轻松过关》系列参考书及相关课程,目前2015年注册税务师考试教材和相关辅导书均未上市,敬请关注!

责任编辑:龙猫的树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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