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精选】《税法一》之平销返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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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精选内容:《税法一》之平销返利
【学员提问】
老师我的问题是:作为代销货物一方收到平销返利的资金会计分录如何处理?还是先按照价外收费的方式,进行价税分离后,计算出对应的进项税后,再冲减进项税?还是按收到的全部款项冲减进项税?对冲减的进项税:是调整已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并补缴增值税?还是冲减当期进项税?谢谢。
【东奥老师回答】
尊敬的学员,您好:
收到平销返利的资金:因为平销返利是在商品售出后结算的,相当于进货成本的减少,冲减“主营业务成本”: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成本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当期应冲减进项税金=当期取得的返还资金/(1+所购货物适用增值税税率)×所购货物适用增值税税率 ,先进行价税分离,再计算应转出的进项税额。
返还资金的成本部分,冲减主营业务成本。
因为现金返利是在购货日后发生的,所以直接冲减收到返利当期进项税即可。
您了解一下。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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