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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固定资产、旧货、其他物品增值税计算

分享: 2014-11-14 15:20:21东奥会计在线字体:

    【答疑精选】《税法一》之销售固定资产、旧货、其他物品增值税计算

    【东奥小编】各位备考的学员,在学习的过程中,无论是做题还是看教材,都会遇到一些不理解和弄不懂的地方,这是大家可以通过东奥的答疑版块向东奥的老师们请教。同时,也可以在东奥论坛进行交流讨论。


  答疑精选内容:《税法一》之销售固定资产、旧货、其他物品增值税计算

  单项选择题

  某服装厂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10 年7 月销售自己使用过3 年的固定资产,取得含税销售额100000 元;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包装物,取得含税销售额40000 元。2010年7月该服装厂上述业务应纳增值税( )元。(2011年)

  A.2718.45

  B.3106.80

  C.3125.83

  D.4077.67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应纳增值税=100000/(1+3%)×2%+40000/(1+3%)×3%=3106.80(元)。


    【学员提问】

  老师好:

  1,如果本题,包装物是未使用的,那么是不是可以算作旧货,计算变为:(4000/1+3%)*2%?

  2.可否这样归纳:1)旧货就是未使用过的物品?

  2)无论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在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其他物品,旧货这三项中,只有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产、旧货才涉及优惠,使用过的其他物品概不涉及增值税优惠?

    【东奥老师回答】

    尊敬的学员,您好:

  1.很抱歉,您的理解不对;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包装物和销售全新的包装物,对于小规模纳税人来说,都是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纳税的;如果是销售“别人使用过”的包装物,则可以减按2%计算纳税;

  2.(1)您对于旧货的理解不正确,旧货指的是别人使用过的物品,像一般的旧货市场都是收购别人使用过的物品进而再销售,这样就属于销售旧货;

  (2)理解有点片面,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才是可以享受4%减半计税的优惠的,如果是销售自己使用过的以前抵扣过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则没有这样的优惠;一般纳税人销售旧货有4%减半的优惠;销售其他物品会涉及增值税免税或者13%低税率,这个是要看具体的货物种类的;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销售旧货,是有减按2%的优惠政策的,但是销售其他物品可能会涉及增值税免税,这个也要看具体的货物种类。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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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荼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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