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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

分享: 2014-11-20 14:08:24东奥会计在线字体:

    【答疑精选】《税法一》之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

    【东奥小编】各位备考的学员,在学习的过程中,无论是做题还是看教材,都会遇到一些不理解和弄不懂的地方,这是大家可以通过东奥的答疑版块向东奥的老师们请教。同时,也可以在东奥论坛进行交流讨论。


  答疑精选内容:《税法一》之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

  单项选择题

  2011年1月某化妆品厂将一批自产高档护肤类化妆品用于集体福利,生产成本35000元;将新研制的香水用于广告样品,生产成本20000元,成本利润率为5%,消费税税率为30%。上述货物已全部发出,均无同类产品售价。2011年1月该化妆品厂上述业务应纳消费税( )元。(2011年)

  A.22392.86

  B.24750.00

  C.35150.00

  D.50214.86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将自产应税消费品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纳税。计税价格,没有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按照组成计税价格确定。上述业务应纳消费税=(35000+20000)×(1+5%)÷(1-30%)×30%=24750(元)。


    【学员提问】

  复合计税方法,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为何不能是=(成本+利润)/(1-比例税率)+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

    【东奥老师回答】

    尊敬的学员,您好:

  关于这个公式推导如下,您可以结合着理解一下:

  组价=成本×(1+成本利润率)+消费税,对于复合计征消费税的货物,由于应纳消费税=组价*消费税比例税率+定额税,则:

  组价=成本×(1+成本利润率)+消费税

  组价=成本×(1+成本利润率)+组价*消费税比例税率+定额税

  对公式左右两侧进行位置的变换:

  组价-组价*消费税比例税率=成本×(1+成本利润率)+定额税

  组价*(1-消费税比例税率)=成本×(1+成本利润率)+定额税

  组价=[成本×(1+成本利润率)+定额税]÷(1-消费税比例税率)。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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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荼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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