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精选】《税法一》之应纳税额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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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精选内容:《税法一》之应纳税额的计算
计算题
某联合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3年9月发生下列业务:
(1)采用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采的原油200吨,不含税销售价格为6000元/吨,合同规定,货款分两个月支付,9月15日之前支付60%,其余货款于10月底前支付完毕。
(2)当月开采原煤800吨,直接对外出售200吨,不含税销售价格为3000元/吨,另外还移送部分原煤用于生产洗煤。当月采用预收货款方式向甲企业销售洗煤160吨,不含税销售额320000元,当月收取不含税销售额60000元,合同约定10月10日发货,并收回剩余货款。
(3)销售与原煤同时开采的天然气100千立方米,取得不含税销售额320000元。
(4)当月销售自产液体盐10吨,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0000元。生产固体盐领用自产液体盐50吨和外购已税液体盐200吨。当月对外销售固体盐60吨,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20000元。另外还移送20吨自产固体盐用于加工生产食用盐。
其他相关资料:原油和天然气适用的资源税税率为5%;原煤适用的资源税税额为3元/吨;洗煤的综合回收率为40%;液体盐适用的资源税税额为3元/吨,该企业自产固体盐适用的资源税税额为12元/吨;当月可以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为30000元。
要求:
(1)该联合企业2013年9月销售固体盐和液体盐应计算缴纳资源税( )元。
A.0
B.240
C.990
D.390
(2)该联合企业2013年9月销售原油应计算缴纳资源税( )元。
A.36000
B.24000
C.48000
D.60000
(3)该联合企业2013年9月共计应缴纳资源税( )元。
A.36600
B.36800
C.37200
D.36990
(4)该联合企业2013年9月应缴纳增值税( )元。
A.240000
B.250000
C.258100
D.339700
【正确答案】:(1)D(2)A(3)D(4)C
【答案解析】:(1)纳税人以外购液体盐加工固体盐,其加工固体盐所耗用的液体盐的已纳资源税税额可以在其应纳固体盐资源税税额中抵扣。该联合企业2013年9月销售固体盐和液体盐应计算缴纳资源税=10×3+60×12+20×12-200×3=390(元)。
(2)该联合企业2013年9月销售原油应计算缴纳资源税=200×6000×60%×5%=36000(元)。
(3)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洗煤,资源税和增值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均为发出洗煤的当天,所以9月份销售洗煤不需要计算征收增值税和资源税。
销售原煤应缴纳资源税=200×3=600(元)。与原煤同时开采的天然气暂不征收资源税。
该联合企业2013年9月共计应缴纳资源税=390+36000+600=36990(元)。
(4)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洗煤,资源税和增值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均为发出洗煤的当天,所以9月份销售洗煤不需要计算征收增值税和资源税。
将自产固体盐用于加工生产食用盐,移送时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天然气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
该联合企业2013年9月增值税销项税额=200×6000×60%×17%+200×3000×17%+320000×13%+10000×17%+120000×17%=288100(元);则该联合企业2013年9月应缴纳增值税=288100-30000=258100(元)。
【学员提问】
当月开采原煤800吨,直接对外出售200吨,不含税销售价格为3000元/吨,另外还移送部分原煤用于生产洗煤
洗煤所耗用的原煤怎么没有计算资源税啊?
【东奥老师回答】
尊敬的学员,您好:
当月采用预收货款方式向甲企业销售洗煤160吨,合同约定10月10日发货,并收回剩余货款。 而根据税法规定:纳税人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应税矿产品的,资源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发出应税矿产品的当天,所以移送使用的原煤,应在10月计算资源税,不在9月纳税,因此本题让计算9月共计应缴纳资源税时,不计算该笔业务对应的资源税。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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