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税法一》基础考点:税收执法
【小编导言】我们一起来学习2015《税法一》基础考点:税收执法。
【内容导航】:
(一)税收执法的特征
(二)税收执法基本原则
(三)收执法监督
【所属章节】:
本考点属于《税法一》第一章税法基本原理第四节税法的运行的内容。
【基础考点】:税收执法
执法,即法的执行。税收执法又称税收行政执法,也存在广义和狭义两种解释。通常意义上,税收执法都是指狭义的税收执法含义而言。
1.税收执法的特征
(1)具有单方意志性和法律强制力;
(2)税收执法是具体行政行为;
(3)税收执法具有裁量性;
(4)税收执法具有主动性;
(5)税收执法具有效力先定性;
(6)税收执法是有责行政行为。
2.税收执法基本原则
(1)税收执法合法性原则
包括:执法主体法定;执法内容合法;执法程序合法;执法根据合法。
(2)税收执法合理性原则
主要包括:合目的性;适当性;最小损害性。
3.税收执法监督
(1)税收执法监督的主体是税务机关,对象是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着眼点是“对内”。包括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
(2)税收执法检查的对象是税务机关在实施行政管理活动中针对行政相对人所做出的行政行为,与其他税收执法监督方法相比,具有职权性、事后性、全面性、灵活性等特点。
(3)税收执法责任制包括岗位职责、工作规程、评议考核、过错责任追究,四部分内容有机结合,相互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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