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税法一》预习考点:关于增值额的问题
【东奥小编】现阶段进入2016年税务师考试预习备考期,是梳理考点的宝贵时期,我们一起来学习2016《税法一》预习考点:关于增值额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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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同角度对增值额的理解
2.增值与价格的关系
3.增值额的法定性
【所属章节】:
本知识点属于《税法一》科目第二章增值税第一节增值税概述的内容。
【知识点】:关于增值额的问题
增值税是对单位和个人生产经营过程中取得的增值额为课税对象征收的一种税。
(一)关于增值额的问题
1.不同角度对增值额的理解
角度 |
对增值额的理解 |
从理论上讲 |
增值额是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新创造的那部分价值,即货物或劳务价值中V+M部分,在我国相当于净产值或国民收入部分 |
从一个生产经营单位来看 |
增值额是指该单位销售货物或提供劳务的收入额扣除为生产经营这种货物(包括劳务,下同)而外购的那部分货物价款后的余额 |
从一项货物来看 |
增值额是该货物经历的生产和流通的各个环节所创造的增值额之和,也就是该项货物的最终销售价值 |
2.增值与价格的关系
某货物销售额与增值额的关系(假定税率为10%)
对比发现:
(1)该货物的最终销售额,就是该货物所经历的生产、流通各环节的增值额之和;
(2)按照销售全额课税,会产生对销售额中以前环节纳过税的销售额重复征税。同一种产品,经过的流转环节越多,重复课税的次数就越多、整体税负就越重。
3.增值额的法定性
实行增值税的国家,据以征税的增值额都是一种法定增值额,并非理论上的增值额。法定增值额可以等于理论上的增值额,也可以大于或小于理论上的增值额。造成法定增值额与理论增值额不一致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各国在规定扣除范围时,对外购固定资产的处理办法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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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税法一》第二章增值税预习考点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