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税法一》预习考点:应税服务适用零税率的范围
【东奥小编】现阶段进入2016年税务师考试预习备考期,是梳理考点的宝贵时期,我们一起来学习2016《税法一》预习考点:应税服务适用零税率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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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应税服务适用零税率的范围
【所属章节】:
本知识点属于《税法一》科目第二章增值税第四节税率的内容。
【知识点】:应税服务适用零税率的范围
应税服务适用零税率的范围包括境内单位和个人提供的国际运输服务、向境外单位提供的研发服务和设计服务(不包括对境内不动产提供的设计服务)。
【归纳】适用零税率的国际运输服务包括:(1)起点或终点在境外的有许可证的运输服务;(2)起点或终点在港澳台的有许可证的运输服务;(3)航天运输服务参照国际运输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
【辨析】适用零税率的租赁服务辨析(新增):
租赁服务类型 |
增值税零税率的申请方 |
境内的单位或个人提供程租服务,如果租赁的交通工具用于国际运输服务和港澳台运输服务 |
出租方 |
境内的单位或个人向境内单位或个人提供期租、湿租服务,如果承租方利用租赁的交通工具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国际运输服务和港澳台运输服务 |
承租方 |
境内的单位或个人向境外单位或个人提供期租、湿租服务 |
出租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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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税法一》第二章增值税预习考点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