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税法一》预习考点:专用发票的作废
【东奥小编】现阶段进入2016年税务师考试预习备考期,是梳理考点的宝贵时期,我们一起来学习2016《税法一》预习考点:专用发票的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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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专用发票的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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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知识点属于《税法一》科目第二章增值税第十二节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和管理的内容。
【知识点】:专用发票的作废
专用发票的作废有两种:
1.即时作废——开具时发现有误。
2.符合条件作废——开具当月发生销售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符合作废条件是指同时具有下列情形:
(1)时间条件——开具当月;
(2)销售方条件——销售方未抄税且未记账;
(3)购买方条件——未认证或认证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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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税法一》第二章增值税预习考点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