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税法一》预习考点:辅导期一般纳税人使用专用发票
【东奥小编】现阶段进入2016年税务师考试预习备考期,是梳理考点的宝贵时期,我们一起来学习2016《税法一》预习考点:辅导期一般纳税人使用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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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限量限额发售
2.增购预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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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知识点属于《税法一》科目第二章增值税第十二节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和管理的内容。
【知识点】:辅导期一般纳税人使用专用发票
辅导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增购增值税专用发票预缴增值税的处理:
1.限量限额发售
限量:辅导期纳税人专用发票的领购实行按次限量控制,主管税务机关可根据纳税人的经营情况核定每次专用发票的供应数量,每次发售专用发票数量不得超过25份;
限额: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的小型商贸批发企业,领购专用发票的最高开票限额不得超过10万元;其他一般纳税人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应根据企业实际经营情况重新核定。
2.增购预征
辅导期纳税人一个月内多次领购专用发票的,应从当月第二次领购专用发票起,按照上一次已领购并开具的专用发票销售额的3%预缴增值税,未预缴增值税的,主管税务机关不得向其发售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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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税法一》第二章增值税预习考点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