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税法一》预习考点:增值税退(免)税的计税依据
【东奥小编】现阶段进入2016年税务师考试预习备考期,是梳理考点的宝贵时期,我们一起来学习2016《税法一》预习考点:增值税退(免)税的计税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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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增值税退(免)税的计税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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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知识点属于《税法一》科目第二章增值税第十三节出口货物或者劳务和服务增值税的退(免)税的内容。
【知识点】:增值税退(免)税的计税依据
票据:出口货物劳务服务的增值税退(免)税的计税依据,按出口货物劳务服务的出口发票(外销发票)、其他普通发票或购进出口货物劳务服务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确定。
金额:增值税退(免)税的计税依据,对于生产企业而言,一般是扣减所含保税和免税金额之后的离岸价;对于外贸企业而言,一般是购进货物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注明的完税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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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税法一》第二章增值税预习考点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