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税法一》预习考点:计税价格的核定权限
【东奥小编】现阶段进入2016年税务师考试预习备考期,是梳理考点的宝贵时期,我们一起来学习2016《税法一》预习考点:计税价格的核定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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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计税价格的核定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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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知识点属于《税法一》科目第三章消费税第四节计税依据的内容。
【知识点】:计税价格的核定权限
1.卷烟、白酒和小汽车的计税价格由国家税务总局核定,送财政部备案;
2.其他征税消费品的计税价格由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国家税务局核定;
3.进口的应税消费品的计税价格由海关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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