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税法一》预习考点:进口应税消费品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算
【东奥小编】现阶段进入2016年税务师考试预习备考期,是梳理考点的宝贵时期,我们一起来学习2016《税法一》预习考点:进口应税消费品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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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适用比例税率的进口应税消费品实行从价定率办法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应纳税额
2.实行定额税率的进口应税消费品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算应纳税额
3.实行复合计税方法的进口应税消费品的税额计算
【所属章节】:
本知识点属于《税法一》科目第三章消费税第八节进口应税消费品税额的计算的内容。
【知识点】:进口应税消费品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算
1.适用比例税率的进口应税消费品实行从价定率办法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应纳税额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
公式中的关税完税价格是指海关核定的关税计税价格。
2.实行定额税率的进口应税消费品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数量×消费税单位税额
3.实行复合计税方法的进口应税消费品的税额计算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进口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数量×消费税单位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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