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税法一》预习考点:消费税的报缴税款的方法
【东奥小编】现阶段进入2016年税务师考试预习备考期,是梳理考点的宝贵时期,我们一起来学习2016《税法一》预习考点:消费税的报缴税款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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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缴方法具体
(二)消费税抵扣所需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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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知识点属于《税法一》科目第三章消费税第十节申报与缴纳的内容。
【知识点】:消费税的报缴税款的方法
(一)报缴方法具体有:自核自缴;自报核缴;核定税额缴纳。
(二)消费税抵扣所需资料
报缴税款时,如需办理消费税税款抵扣手续,除应按有关规定提供纳税申报所需资料外,还应当提供以下资料:
1.外购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提供外购应税消费品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原件和复印件。
如果外购应税消费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属于汇总填开的,除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原件和复印件外,还应提供随同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的由销售方开具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的销货清单原件和复印件。
2.委托加工收回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提供《代扣代收税款凭证》原件和复印件。
3.进口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提供《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原件和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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