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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税务师《税法一》预习考点:个人转让其购买的住房

来源:东奥会计在线责编:李欣芮2018-03-14 14:41:08

努力的为2018税务考试努力去奋斗,虽然会有很多的阻碍,但只要坚定走好每一步,就会成功实现通过考试的目标。东奥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税法一》的预习考点,赶快来努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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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转让其购买的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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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知识点属于《税法一》第二章增值税

【知识点】个人转让其购买的住房

个人转让其购买的住房

其他个人向住房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纳税。其他个人不需向国税申报

其他个人购买不足2年全额缴税:出售全价÷(1+5%)×5%5%申报纳税地点:住房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
购买2年以上北上广深非普通住房差额缴税=转让差额÷(1+5%)×5%
普通住房免税
其他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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