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税务师《税法一》预习考点:个人转让其购买的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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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转让其购买的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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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知识点属于《税法一》第二章增值税
【知识点】个人转让其购买的住房
个人转让其购买的住房
其他个人向住房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纳税。其他个人不需向国税申报
其他个人 | 购买不足2年 | 全额缴税:出售全价÷(1+5%)×5% | 5% | 申报纳税地点:住房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 | ||
购买2年以上 | 北上广深 | 非普通住房 | 差额缴税=转让差额÷(1+5%)×5% | |||
普通住房 | 免税 | — | ||||
其他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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