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税务师《税法一》预习考点:免抵退税或免退税
为达到2018税务师考试成功的目标,需要夜以继日的用心准备,虽然过程是艰苦的,但是取得的结果定是好的。东奥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税法一》的预习考点,坚韧不拔的在备考之路越走越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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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退(免)税办法——免抵退税或免退税
【所属章节】
本知识点属于《税法一》第二章增值税
【知识点】增值税退(免)税办法——免抵退税或免退税
(一)“免、抵、退”税办法:
(1)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和视同自产货物及对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列名的74家生产企业出口非自产货物免征增值税,相应的进项税额抵减应纳增值税额,未抵减完部分予以退还;
(2)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零税率应税服务提供者提供零税率应税服务。(多关注营改增的新内容)
(二)免退税办法:
1. 不具有生产能力的出口企业(以下称外贸企业)或其他单位出口货物劳务,免征增值税,相应的进项税额予以退还。
2. 外贸企业外购研发服务和设计服务免征增值税,其对应的外购应税服务的进项税额予以退还。
获得2018税务师考试的成功并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大家一点一点的取得进步,最后会集聚成攻克考试的中间力量。获取税法一知识点汇总,要获得成功就必须坚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