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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税务师《税法一》预习考点:增值税免抵退税计算

来源:东奥会计在线责编:王子琪2018-04-03 11:28:08

为达到2018税务师考试成功的目标,需要夜以继日的用心准备,虽然过程是艰苦的,但是取得的结果定是好的。东奥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税法一》的预习考点,坚韧不拔的在备考之路越走越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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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免抵退税计算

【所属章节】

本知识点属于《税法一》第二章增值税

【知识点】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免抵退税计算

(1)当期无购进免税原材料,“五步退税法”:

①“剔税”:计算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的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折合率×(出口货物适用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案例】某自营出口的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的征税税率为17%,退税税率为13%。企业总计购进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300万元,税款51万元,已经抵扣进项税额。企业当月内销货物取得不含税收入200万元,企业利用剩余的原材料当中一部分生产外销出口货物,取得价款200万元。

【答案】“剔税”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200×(17%-13%)=8(万元)。


【考点精要】

1. “剔”是指从全部进项税额中剔除调增出口产品的成本;因为我国的增值税的征税率和退税率存在着不一致,中间的差额部分不予退税,需要调增出口产品的销售成本。

2. 进成本影响企业所得税。

②“抵税”:计算当期应纳增值税额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剔”数额)

大于0:本期应纳税额(先免再抵不退后交);

小于0:进入下一步。

【案例】某自营出口的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的征税税率为17%,退税税率为13%。企业总计购进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300万元,税款51万元,已经抵扣进项税额。企业当月内销货物取得不含税收入200万元,企业利用剩余的原材料当中一部分生产外销出口货物,取得价款200万元。

【答案】抵顶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

当期应纳税额=0+200×17%-(300×17%-8)=-9(万元)。


获得2018税务师考试的成功并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大家一点一点的取得进步,最后会集聚成攻克考试的中间力量。获取税法一知识点汇总,要获得成功就必须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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