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税务师《税法一》预习考点:【考点精要】
为达到2018税务师考试成功的目标,需要夜以继日的用心准备,虽然过程是艰苦的,但是取得的结果定是好的。东奥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税法一》的预习考点,坚韧不拔的在备考之路越走越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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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精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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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知识点属于《税法一》第二章增值税
【知识点】【考点精要】
1. 计算退税指标金额时,是用离岸价格,而不是购进金额,原因在于无法明确企业外购的货物中多少用于生产出口货物,而不生产出口货物的原材料的进项是不能退税的,所以只能采用离岸价格。
2. “企业利用剩余的原材料当中一部分生产外销出口货物200万元。”增值税抵扣进项税额是按购进数量,而不是耗用数量。出口退税,是为了鼓励出口。而出口退税恰恰需要确定的就是实现出口货物耗用的数量,只能用离岸价格替代。
④“比较”:确定应退税额(第二步绝对值与第三步相比,谁小按谁退):
若: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
则: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若: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
则: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
注意:②>③时,第②步减第③步=下期留抵税额。
【案例】某自营出口的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的征税税率为17%,退税税率为13%。企业总计购进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300万元,税款51万元,已经抵扣进项税额。企业当月内销货物取得不含税收入200万元,企业利用剩余的原材料当中一部分生产外销出口货物,取得价款200万元。 |
【答案】等待退税的金额9万小于退税指标,9万予以退还,所以本月的退税额就是9万。 |
获得2018税务师考试的成功并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大家一点一点的取得进步,最后会集聚成攻克考试的中间力量。获取税法一知识点汇总,要获得成功就必须坚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