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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税务师《税法一》预习考点:纳税义务人

来源:东奥会计在线责编:王子琪2018-04-09 11:28:36

税务师备考预习阶段需要将教材通读,不能有遗漏的知识点,如果一遍理解不透彻,就需要多通读几遍,直至彻底弄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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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义务人

【所属章节】

本知识点属于《税法一》第三章消费税

【知识点】纳税义务人

1. 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

2. 国务院确定的“销售应税消费品”的其他单位和个人。

【解释】金银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超豪华小汽车的零售企业、卷烟的批发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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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2018税务师考试的成功并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大家一点一点的取得进步,最后会集聚成攻克考试的中间力量。获取税法一知识点汇总,要获得成功就必须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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