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师备考预习阶段需要将教材通读,不能有遗漏的知识点,如果一遍理解不透彻,就需要多通读几遍,直至彻底弄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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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义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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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知识点属于《税法一》第三章消费税
【知识点】纳税义务人
1. 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
2. 国务院确定的“销售应税消费品”的其他单位和个人。
【解释】金银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超豪华小汽车的零售企业、卷烟的批发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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