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税务师《税法一》预习考点:征税范围
税务师备考预习阶段需要将教材通读,不能有遗漏的知识点,如果一遍理解不透彻,就需要多通读几遍,直至彻底弄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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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税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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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知识点属于《税法一》第三章消费税
【知识点】征税范围
纳税环节:“三初始,一批一零”
基础四个纳税环节:生产、委托加工、进口、零售,指定环节一次性缴纳,其他环节不再缴纳。
特定纳税环节:卷烟除了初始环节征税外,批发环节加征11%从价税,加征0.005元/支从量税。
应税消费品 | 纳税环节次数 | 征税环节 |
金银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 | 单环节纳税 | 零售环节纳,其他环节不纳 |
卷烟 | 双环节纳税 | 生产、委托加工、进口+批发环节 |
豪华小汽车 | 双环节纳税 | 生产、委托加工、进口+零售环节 |
其他应税消费品 | 单环节纳税 | 生产、委托加工、进口纳,其他环节不纳 |
获得2018税务师考试的成功并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大家一点一点的取得进步,最后会集聚成攻克考试的中间力量。获取税法一知识点汇总,要获得成功就必须坚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