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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税务师《税法一》预习考点:征税范围

来源:东奥会计在线责编:王子琪2018-04-10 11:40:23

税务师备考预习阶段需要将教材通读,不能有遗漏的知识点,如果一遍理解不透彻,就需要多通读几遍,直至彻底弄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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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税范围

【所属章节】

本知识点属于《税法一》第三章消费税

【知识点】征税范围  

纳税环节:“三初始,一批一零”

基础四个纳税环节:生产、委托加工、进口、零售,指定环节一次性缴纳,其他环节不再缴纳。

特定纳税环节:卷烟除了初始环节征税外,批发环节加征11%从价税,加征0.005元/支从量税。

应税消费品

纳税环节次数

征税环节

金银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

单环节纳税

零售环节纳,其他环节不纳

卷烟

双环节纳税

生产、委托加工、进口+批发环节

豪华小汽车

双环节纳税

生产、委托加工、进口+零售环节

其他应税消费品

单环节纳税

生产、委托加工、进口纳,其他环节不纳

获得2018税务师考试的成功并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大家一点一点的取得进步,最后会集聚成攻克考试的中间力量。获取税法一知识点汇总,要获得成功就必须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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