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东奥会计在线>税务师>税法一>高频考点>正文

2018税务师《税法一》预习考点: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确定

来源:东奥会计在线责编:王子琪2018-04-26 10:59:51

税务师备考预习阶段需要将教材通读,不能有遗漏的知识点,如果一遍理解不透彻,就需要多通读几遍,直至彻底弄懂。

【内容导航】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确定

【所属章节】

本知识点属于《税法一》第三章消费税

【知识点】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确定

委托加工的定义——唯一标准是谁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

委托加工的消费品,是指由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加工的消费品。加工业务流程图示如下: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确定

“真委托加工”与“假委托加工”的问题

不属于委托加工情形:

1. 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生产的消费品;(贴牌)

2. 是受托方先将原材料卖给委托方,再接受加工消费品;

3. 由受托方以委托方名义购进原材料生产的消费品。

——自制消费品。

获得2018税务师考试的成功并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大家一点一点的取得进步,最后会集聚成攻克考试的中间力量。获取税法一知识点汇总,要获得成功就必须坚持。


+1
打印
资料下载
查看资料
免费领取

学习方法指导

0基础轻松入门

轻1名师课程

一备两考班

章节练习

阶段学习计划

考试指南

辅导课程
2025年税务师课程
辅导图书
2025年税务师图书
2025年税务师图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