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税务师《税法一》知识点: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依据和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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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依据和税额计算
【所属章节】
本知识点属于《税法一》第六章 车辆购置税
【知识点】
购买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依据和税额计算
计税价格=含增值税的销售价格÷(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不含税价=(全部价款+价外费用)÷(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注意】车购税计税依据中的包含因素和不包含因素
并入计税价格的项目 | 不并入计税价格的项目 |
(1)购买者随购买车辆支付的工具件和零部件价款 (2)支付的车辆装饰费 (3)销售单位开展优质销售活动所开票收取的有关费用 | (1)支付的控购费 (2)销售单位开给购买者的各种发票金额中包含增值税税款 |
【提示】代收款项应区别征税:
(1)凡使用代收单位(受托方)票据收取的款项,应视作代收单位价外收费,应并入计税价格中一并征税;
(2)凡使用委托方票据收取,受托方只履行代收义务并收取代收手续费的款项,不并入计税价格征收车辆购置税。
【例题1·单选题】张某2013年12月从某汽车4S店购买一辆小汽车自用,支付含增值税的车价款24万元,另支付车辆改装费2万元,车辆装饰费1万元,保险公司委托4S店代收的保险费0.6万元(保险公司开票)。4S店赠送张某0.5万元的加油卡一张。张某应缴纳车辆购置税( )万元。(2014年)
A.2.05
B.2.22
C.2.26
D.2.31
【答案】D
【解析】应纳车辆购置税=(24+2+1)÷(1+17%)×10%=2.3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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